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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武器的战略作用

文章来源:   时间:2014-04-11 访问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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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核武器的战略作用

【背景介绍】核武器的战略作用

  由于核弹具有冲击波、光辐射、早期核辐射、放射性沾染和核电磁脉冲等多种杀伤破坏效应,又配有多种先进的投掷发射工具,使它成为现今世界上对人员和物体杀伤破坏力最强的武器。核武器的这一固有特性,决定了它在威慑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。核武器的军事作用虽然可以随不同国家,不同战略和使用政策而有所不同,但战略上的威慑作用是由核武器固有特性决定的,各国是共同的。

  美、苏等国一直把核威慑战略看成是国家军事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,制定并多次修改了以核威慑为基础的种种战略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,核武器一度为超级大国垄断,是超级大国推行核讹诈、核威慑政策的工具。不久,其他核国家相继出现,打破了超级大国的核垄断,使国际政治斗争的格局发生新的变化。到20世纪80年代末,经过几十年的核军备竞赛,美、苏两国的核武库达到“过饱和”状态。一方面,核武器的大量存在和广泛部署,潜伏着发生核战争的危险;另一方面,核战争可能给双方带来无法承受的浩劫,并因保持核力量的相对“平衡”,又起着相互制约、遏制核战争的作用。这是核武器的一种自相矛盾的历史作用。事实上,自核武器出现后已有半个世纪未发生世界大战,局部战争虽然延绵不断但均未敢动用核武器,这固然有多种多样的客观原因,但普遍认为,核威慑的存在是重要因素之一。

  随着核军备控制形势的发展,还可能达成更多的削减核武器条约。核武器的数量会进一步削减或大幅度削减,有的核武器品种甚至会逐步淘汰,核试验可能被禁止,核威慑战略也可能有某种调整,但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,核武器仍将继续存在。美、俄等国虽暂停核试验并推动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(CTBT)谈判,但却不做出无条件的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承诺,因此世界仍将面临着核威胁。

  原子弹是一种大规模屠杀的武器,但是决定战争胜败的是人民,而不是一两件新式武器。50年代,中国开始有限地发展核武器,纯属防御性质。中国政府在爆炸第一颗原子弹时就发表声明:中国发展核武器,是被迫而为的,是为了防御,打破核大国的核垄断、核讹诈,是为了防止核战争,消灭核武器。此后中国政府又曾多次郑重宣布:无条件地不首先使用核武器,并无条件地不对无核国家和无核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。中国参加了核不扩散条约和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谈判,并认为防止核扩散和禁止核试验本身还不是终极的目的,它只是走向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一个中间步骤。中国政府并就如何防止核战争问题一再提出了建议。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,尽一切努力争取通过国际协商,促进全面禁止并最终彻底销毁核武器的崇高目标的实现。

  (材料取自<中国军事百科全书>)


 

  【书法内容】

  核武器的大量存在和广泛部署,潜伏着发生核战争的危险;另一方面,核战争可能给双方带来无法承受的浩劫,并因保持核力量的相对平衡,又起着相互制约、遏制核战争的作用,这是核武器的一种自相矛盾的历史作用。

 

    【作者】

    姜悦楷,中物院原党委书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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