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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体物理研究所出台新规 在站博士后年薪不少于20万

文章来源:人教部   时间:2014-12-08 访问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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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在站博士后年薪不少于20

  获得基金奖励0.5-1.5万元  留所工作再奖10万元

  20144月,中物院流体物理研究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《流体物理研究所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》,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,吸引更多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,打造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创新型和复合型的优秀人才。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:

  一、招收条件明确

  招收符合入院条件的优秀博士毕业生。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可申请转为博士后,但需先办理辞职手续再申请博士后进站。

  二、中期考核量化

  进站工作满一年的博士后实行中期考核,考核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级。中期考核标准:

  ㈠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“优秀”:

  1.进站后工作进展较快,做出了创造性的阶段成果,并为同行专家所认可。

  2.进站后发表或录用在核心期刊上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;或发表、录用在被三大检索(SCIEIISTP)收录的刊物上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;或申请2项发明专利。

  3.能自觉全职在站工作,敬业勤勉、作风严谨、协作关系良好。

  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“合格”:

  1.进站后工作努力,已取得初步成果。

  2.进站后撰写过1篇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,或申请1项发明专利。

  3.全职在站工作,敬业勤勉、作风严谨、协作关系较好。

  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“不合格”:

  1.由于主观原因导致课题进展缓慢,工作不努力。

  2.进站后没有撰写过一篇论文(发表)或研究进展报告。

  3.无故旷工超过15天的,工作消极,协作关系较差。

  三、待遇奖励优厚

  ㈠实行年薪制,具体标准如下:

  1.在国(境)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税前年薪25万元。

  2.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,税前年薪20万元。

  3.对于特别优秀、能力突出的人员,可实行协议年薪,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后,报所领导审批。

  ㈡参与或组织与所外用户(包括院内其它单位)签订的技术服务项目,按照本所规定发放奖励。

  ㈢博士后期间发表论文奖励按照本所《学术交流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执行。

  ㈣在站期间,可申请本所发展基金。

  ㈤获得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、四川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博士后,按照每项资助金额的10%给予奖励。中期考核优秀者,一次性奖励5000元。

  四、出站考核严格

  出站考核评审委员会由25名及以上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。设三种表决票,分别是博士后出站表决票、留所工作表决票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决票。评审表决采取一次性、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,不预投,经评审委员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为通过。

  出站后留所工作的,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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